近日,笔者从县图书馆获悉,根据《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县以上公共图书馆第五次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精神及省、市文化厅要求,第五次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将于4月初进行。连日来,县图书馆各项迎评工作正紧锣密鼓地进行。
据了解,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于1994年开始,每4—5年组织评估定级1次,至今已进行4次。县图书馆在2009年第四次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中被评为国家二级图书馆。本次《评估标准》分设施与设备、经费与人员、文献资源、服务工作、协作协调、管理与表彰、重点文化工程七大部分,总分共计1000分。比以往在内容和指标上都有了较大的调整,并增加了视听文献、免费开放本地经费到位情况、读意满意度等一些新的指标。
目前,县图书馆根据评估标准展开自查,一方面各部门根据分解任务,逐条收集文本、档案、报表、照片等原始资料,认真做好统计分析,另一方面以评促建,以评促管,努力改进各项业务工作,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力促各项工作迈向新台阶。